编辑:纳网科技2014-04-19 10:21:15
企业邮局注册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厦门纳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5号201室
联系人: 服务人员:
联系电话: 传真: 服务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邮局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协议项目:
1.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甲方有效持有并指定的域名作为后缀的企业邮局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
2. 产品开通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企业邮局的客户端管理权限、WEB 管理界面应用及相应的使用说明。甲方拥有对其企业邮局用户管理的权利,并自行负责对邮局用户的管理,如:增加(删减)用户、分配空间、设置用户密码等管理行为。
3. 若甲方通过乙方注册域名,甲方已详细阅读并同意严格遵守乙方公布在乙方网站上的有关域名注册的相关协议和制度。
4. 产品类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产品年限 |
单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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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明细/备注 (“备注”仅限于产品明细及产品说明备注不涉及合约条款权利义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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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金额(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元) |
该邮局绑定的域名为:
(甲方应保证在协议期内拥有该域名的持有权及合法性)。
付款方式:
一、银行转帐 |
二、邮局汇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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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建设银行厦门市开元支行 |
邮政编码 |
361008 |
户 名 |
厦门纳网科技有限公司 |
收 款 人 |
厦门纳网科技有限公司 |
帐 号 |
35101558001052502314 |
地 址 |
厦门市软件园望海路45号201 |
备 注 |
请注明您所注册的域名名称 |
备 注 |
请注明您所注册的域名名称 |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可以选择定制产品,定制产品的具体内容以甲方通过乙方网站上企业邮局产品栏目中的表单在线提交的信息为准。乙方将按照甲方定制的产品规格提供产品,同时甲方不得超过其定制的产品规格使用乙方的资源。甲方如定制邮件监控功能的,应保证将所定制的邮件监控功能用于合法用途。如甲方将此功能用于涉及或侵犯他人(包括本企业员工)隐私以及其它违法用途的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2 甲方及其客户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遵守计算机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德,遵守国际上有关互联网和电子邮件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企业邮局产品进行任何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通过一定的设备或程序干扰乙方系统或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得干扰或扰乱乙方网络服务或影响第三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发送垃圾邮件。甲方承诺不会利用乙方提供的企业邮局进行任何涉及垃圾邮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发送垃圾邮件中包含乙方服务器或 IP 地址的相关信息;(2)甲方所有的网站中包含出售邮件列表、邮件地址搜索软件、邮件群发软件等支持垃圾邮件服务的内容;(3)甲方发送的垃圾邮件中包含其在乙方注册域名信息等可能使国内及国际反垃圾邮件组织认为乙方或乙方其他客户与垃圾邮件事件有关的内容或信息。甲方理解一旦发生垃圾邮件事件将对乙方及其所有客户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当乙方发现甲方有涉及垃圾邮件的行为,将立即停止为甲方提供任何企业邮局产品,无论甲方在乙方开通的企业邮局产品是否直接与发送垃圾邮件的行为相关。
1.3 如果甲方利用本协议项下的产品进行的经营、活动须到国家有关部门报批、报备,甲方应获得有关的批准或备案。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未经批准或备案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1.4 若甲方违反本款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加以改正或直接关闭甲方的企业邮局,并且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协议金额;甲方因上述行为给乙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尤其包括由于司法介入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名誉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5 甲方有义务维护自己的数据、口令或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外泄或遗失,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1.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和所有管理甲方企业邮局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权限,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因上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交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因甲方以上人员(包括已经离职的原甲方雇员)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7 若甲方需要获得乙方的售后服务时,需提供详尽信息,若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详而乙方不能确认身份且不能提供相应帮助,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本协议金额后,及时开通产品。
2.2 乙方承诺对甲方企业邮局的收发故障,在收到甲方书面故障报告后, 180 分钟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
2.3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邮局产品并进行企业邮局的日常维护,确保邮局服务器在线正常运行,供电稳定可靠,并与 Internet 正常连接,如确实必须暂时停机或与 Internet 断开连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于超出乙方预见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突发或意外事件所引起的宕机、线路中断情况,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与甲方沟通并相互配合恢复正常运行。
2.4 乙方有义务消除甲方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2.5 在甲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不详细或不准确时,乙方保留不开通甲方的企业邮局或不提供相应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的权利。
2.6 乙方有权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甲方在购买或继续使用乙方企业邮局产品时,有必要对最新的条款内容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当发生争议时,均以最新的条款内容为准。
2.7 甲方通过乙方产品发送邮件时,乙方有权在邮件中加入表明邮件是通过乙方邮件产品进行发送,并且加入对乙方产品进行说明的字样。
三、 注意事项:
1. 若本协议到期甲方没有及时续约,视为本协议的相关权利、义务自动终止。乙方将关闭甲方所购买的企业邮局;关闭之日起 14 天后,若甲方仍未续费,乙方将有权删除甲方所购买的企业邮局,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 若甲方需对所购买的企业邮局进行扩容升级,双方需在本协议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协议。
四、 保密条款:
1. 乙方应对甲方账号和密码及其它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予以保密。
2. 除为本协议目的,协议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资料、软件、数据等进行销售、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 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需遵守本保密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直至对方书面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该保密信息已公开,不会因违反本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止。
五、 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并给对方或双方造成的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骨干通讯线路故障、客户端设备故障、收件人有意拒收甲方的邮件、收件人宿主服务器故障、客户端网络连接质量问题造成无法正常收发邮件、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及天灾、战争或任何类似事件。"意外事件"指鉴于计算机和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或 ISP 技术调整、线路故障、停电或政府管制、国家政策调整、IP 被封锁、设备或系统维护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但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否则须对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责任。
2. 若乙方已通过公告、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前通知甲方进行必要的维护,此过程中引起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 若甲方指定作为企业邮局后缀的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乙方不承担责任。
4. 若甲方对指定作为企业邮局后缀的域名未及时缴纳相应费用,导致甲方的企业邮局产品不可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5. 对于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自行操作引发的任何故障、问题以及因甲方发布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乙方仅对直接接受本协议服务的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7. 本协议有关责任限制的规定不适用于法律规定不得予以排除或限制的任何责任。
六、 改为协议的终止及解除
1、自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一周内,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本协议自动失效,乙方不必为此负任何法律责任。
2、 甲方未消费本协议所注明的产品。
3、 甲方未签字(盖章)并将本协议回传乙方(甲方于一周内实际消费本协议中所注明产品的情形除外)。
4 本协议若有任何手写修改、篡改、涂改,将均视为无效协议。
七、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由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 协议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七、附则
甲 方: 乙 方: 厦门纳网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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