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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代理商的通报

编辑:纳网科技2016-09-28 08:46:09

经核实一级代理商( 17318)于2016-09-09为诈骗份子伪造缴费发票,添加异地手机绑定。诈骗份子使用此号码冒充平安银行,实施银行诈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23日发布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通告中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该代理商未对用户尽到审查义务,且为不法份子伪造发票使得诈骗份子获得诈骗工具,导致诈骗案发生。
       根据《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坚决依法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现依法取消该代理商代理权限,并将所有的材料进行封存,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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