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帮助中心 > 在线协议 > 套餐注册协议

套餐注册协议

编辑:纳网科技2014-04-19 10:19:57

请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的纳网在线虚拟主机套餐服务条款。

在线虚拟主机服务条款:在以下条款中,“甲方”是指租用乙方虚拟主机并接受乙方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乙方”是指的厦门纳网科技科技有限公司(纳网)。

 

甲方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甲方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的陈述。

甲方进一步同意虚拟主机套餐服务条款的所有条款和争议解决方案。

第一条、术语解释

虚拟主机套餐:就是乙方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域名(.com/net或 .cn)的一种优惠组合服务,甲方在线提交套餐服务申请时必须是空间+域名组合一起,套餐购买后不能作废,不能更换产品,不能分开续费,绑定的域名只限英文国际域名和英文国内域名。

域名:本条款的中的域名均指虚拟主机套餐中绑定的域名,国际域名是指以“.com”、“.net”或以“.org”结尾的顶级域名;国内英文域名是指以“.com.cn”、“.net.cn”、“.org.cn”、“.cn”结尾的英文域名。

第二条、合作事项  

1、乙方提供给甲方FTP账号,由甲方自主管理自己的网站。

2、甲方委托乙方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甲方在线申请注册的域名。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FTP帐号和口令,自行管理服务器上所开设的虚拟空间,以及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
2、甲方可运用编程语言编写乙方网站公布所能支持的程序。

3、甲方对以其名义注册成功的域名拥有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赋予的相应的所有权。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做任何违法活动,甲方对其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后果负全部责任。

特别声明:我公司各款虚拟主机均禁止用来作六合彩、法轮功及利用网络欺诈等不法经营活动类的网站,一经发现,我司有权不通知客户在第一时间关闭站点,余款不予退还。

2、甲方不得自己或允许他人进行下列行为:
 .利用乙方提供的虚拟主机服务技术支持散布大量不受欢迎或未经请求的垃圾邮件、

广告等SPAM,也不得 散发包含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WEB服务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 

资源,给乙方服务器带来严重的负荷,导致乙方服务器宕机、死机等。
 .进行与在线定制的虚拟主机程序开发无关的编译工作或其他行为。
 .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乙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或利用乙方系统漏洞、技术

漏洞、安全漏洞任意使用乙方虚拟主机服务或进行影响乙方系统安全的行为。
 .运行影响虚拟主机服务器或者乙方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其他超出甲方在线提交虚拟主机申请时定制的服务规格的行为,以及国家相关法规禁止的行为。

甲方对违反上述义务给乙方和乙方用户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甲方网站上的内容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服务条款约定,乙方有权终止本服务条款,因甲方上述行为给乙方带来损失或者不利影响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甲方在申请虚拟主机套餐起始日期前应在线提供虚拟主机套餐的全部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如填写虚假资料而造成域名不能注册或其将来不能过户、转移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服务条款的联系人和管理甲方网络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在甲方需要获得乙方帮助时,甲方须提供详尽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传真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个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乙方因资料不详不能确认甲方身份及其帐号时,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7、甲方应自申请的虚拟主机开通后根据甲方网站的性质向甲方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相关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乙方没有义务 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同时乙方也没有为客户备案和代办ICP经营许可证的义务,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与乙方 无关。

8、甲方同意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乙方也没有义务审查他人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甲方的在先权利,发生 上述情形,均与乙方无关;若有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注册的域名主张权利,由甲方与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保证使乙方不涉入任何上述争议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任 何损害,否则甲方应弥补乙方遭受的所有损失。

9、甲方保证遵守域名注册的相关条款和规定,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申请注册的域名符合域名注册规定;

保证申请注册的域名,没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甲方对域名的使用将不违反任何有关法律的规定,并承担此次域名注册所可能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10、甲方同意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现行规定及今后修正的政策、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1、甲方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乙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

12、域名一旦注册成功后,其套餐中的域名不能退还或更改。

13、甲方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数据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乙人员(包括已经离开甲方人员)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泄漏或由于第三方盗用甲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4、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5、甲方对使用虚拟主机套餐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16、如甲方希望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空间或拥有域名所有权及乙方的相关服务,甲方应在服务期限届满之前至少一个月在乙方处为空间和域名 续费并保证按照乙方届时所公布的收费标准交纳续费款项,甲方未按照上述进行的,乙方将视为甲方终止合同并在服务期限届满之日停止服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虚拟主机所在服务器的所有权,乙方拥有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支持、服务所包含的资料、信息、数据等的知识产权。 

2、在甲方出现违反甲方义务第1点、第2点的情况时,乙方有权终止甲方虚拟主机的运行,甲方违反该义务给乙方及乙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对于甲方因自行安装的软件和操作引发的故障、问题或因甲方网站发布信息内容所产生的纠纷和不良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权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甲方申请开通的虚拟主机及运行网站的基本情况向主管部门报备。

5、乙方发现甲方利用虚拟主机进行违法活动或有关主管部门向乙方下达涉及甲方所租用服务的禁令或类似要求,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在甲方纠正或主管部门解除禁令后再行恢复服务,乙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依照甲方提交的虚拟主机服务的规格提供相应服务,对甲方提出的超出该服务范围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对甲方超出定制的服务规格使用乙方资源的行为,乙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关闭甲方帐号、删除有关目录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7、乙方为甲方办理域名注册的申请手续,提交域名注册规定需要的文件并代甲方交纳有关费用,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8、乙方提交甲方委托的域名注册申请以当时在域名管理机构的数据库中的注册情况和查询结果为基础,但查询时没有冲突并不表明该域名一定能够注册成功。

9、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甲方域名注册争议的以及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1甲方在线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时,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

9.2由于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造成甲方的域名被别人抢注。

9.3甲方未严格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或者由于填写不规范、提供虚假信息等致使注册申请被驳回、延误而导致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4因信息填写不正确引起的所有权纠纷与使用问题。

9.5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注册失败或延误。

9.6因乙方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甲方域名注册不成功。

9.7甲方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递交域名注册材料的或支付域名注册款的。

9.8本合同签署后至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之前发生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被抢注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所称“乙方收到甲方款项”是指乙方收到甲方的邮政汇款单或者银行电汇到帐凭单等原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是指该域名管理机构收到该款项。

10、因抢注其它公司域名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其申请相关的咨询、技术和日常维护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远程传输(FTP)权限。
3、在甲方正常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情况下,乙方确保甲方的虚拟主机在线正常运行,因不可抗力、机房工程建设、网络割接、网络升级或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事件引起的宕机、网络中断等情形,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二十四小时内将甲方注册域名信息提交到互联网信息中心。

第五条、价格条款与付款方式

1、甲方在申请虚拟主机服务前须按乙方"价格总览"中规定的价格标准和付款事宜将足够的款项汇入乙方网站上所公布的帐户中(足够款项是指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2、除甲方有特殊要求延迟开通服务以外,乙方将在收到款项后,系统将根据甲方在线提交虚拟主机服务相关申请,立即开通虚拟主机,并按照所选服务规格自动扣除相应款项。

第六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即关闭甲方虚拟主机帐号,双方如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甲方应于本合同届满前按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标 准将款汇至乙方的帐户中,并在线提交虚拟主机套餐续费,则本合同继续有效,由于甲方未及时续交服务费致使服务终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保留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标准的权利,已经履行的合同按照原价履行,本合同之外所做的补充条款、另签或新签的合同按签订时的实际价格履行。

第七条、合同解除和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面方式确定。 
2、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之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网站无法访问,乙方应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3倍的时长进行

补偿,但因乙方网络割接、网络升级以及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网络中断等情形除外,由于乙方原因给乙

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甲方本年度的空间租用费。

2、甲方违反本合同服务条款的规定,给乙方及乙方客户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及乙方客户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系统的损坏、乙方客户的索赔及乙方其它客户网站因此所受的损失。

3、如因甲方过错、违反法律、违反其义务或在本服务条款下的保证和承诺,乙方有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力,

对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虚拟主

机短时间的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均认为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责任。

 

第九条、免责条款

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由于网络的特殊性,甲方应根据自己数据的重要程度自行定期将数据备份到本地计算机,对于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或硬件损坏等问题下发生甲方数据丢失,乙方只能尽最大努力恢复数据,但不作绝对保证。
3、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服务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1、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惯例。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打印,在下载打印的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补充书面形式确认。

2、本网站虚拟主机服务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3、乙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乙方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有关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甲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甲方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4、甲方不得对赠送的服务提出任何异议,甲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的行业规范,乙方有权根据自己谨慎的判断来确定甲方是否违反上述规定和是否继续向甲方提供该赠送服务,所有赠送服务的有效期均以本协议有效期为期限。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必须加盖骑缝章无骑缝章无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可转移、许可给第三方。

咨询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进行查询

工作日添加

非工作日添加

电话

全国客服热线 400-00-18925

购物车

帮助

重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