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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专项行动

编辑:纳网科技2016-03-28 08:06:40

按照近期工信部、公安部联合部署的“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专项行动”、《工业和信息化部综合治理不良网络信息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信管函〔2015〕339号)、《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网安函〔2015〕601号)的要求,为落实公司 “进一步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方案”(中国联通集团〔2015〕35号)的要求,加强400业务管理,现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重申相关管理规定及规则
(一)400业务必须面向企业客户提供服务,个人用户不得申请。目前,登记在个人名下的400号码,须在2016年3月30日之前完成清退,并请将号码清理结果上报公司。
(二)400企业客户资料必须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登记,400业务开通时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经办证明等有效证件。受理单位要认真核实其真伪,所有企业资料须留存复印件,与受理单、服务协议一并存档。对于申请多个400号码的客户,须从严审核资质、核实号码使用用途。要组织完成存量业务梳理工作,确保客户号码用途与该企业证件上登记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对未实名登记的进行补登。
(三)客户签订的业务受理单中须要求实际用途与客户执照经营范围一致,服务协议中要包含“不得利用企业400业务传播非法内容或泄露国家机密,不允许操作国家及工业信息化部不允许的业务”等相关条款,并明确要求客户资质发生变化的,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二、强化代理商管理
 业务代理商对此次专项行动内容进行宣贯;严格审核代理商资质及;建立代理商动态管理机制,对依规操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代理商取消其代理资格。公安机关已明确表示凡涉案号码涉及代理商的,代理商将与实施诈骗者按同案处理。
(一)规范业务发展
要求代理商不得对400业务进行转租转售,对代理商发展的上述业务从严审验、复核客户的真实性,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入网。根据 《中国联通企业400(主被叫分摊付费)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商违反规定,利用号码传播非法内容,开展国家及工业与信息化部不允许的业务。
(二)加强代理资格管理
一旦发现代理商涉及伪造企业客户资料开展业务、业务转包、号码涉案、加载不符合规定的IVR等行为,立即停止其代理资格,并将违规代理商相关信息上报,违规情节严重的,公司全面停止其在联通公司的代理资格。
三、加强企业400业务运营管理
(一)强化工作监督与责任考核
工信部明确要求基础运营商负责400业务客户的资质审核、实名认证、签约开户等环节,并承担管理责任,应切实担负起地市内业务管理及监督责任,针对400业务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开展深入自查与集中整治,定期开展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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