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合作伙伴!
您好!
为进一步落实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部署,强化400信息管理,落实“规范400”、“加强业务实名登记”等经营秩序整顿要求;再次开展400用户实名制核查整改工作,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请提交以下有效真实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可只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2)400终端用户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400终端用户法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或经办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4)如经办人办理,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授权书
(5)《企业400业务受理单》共2页,提交400终端用户盖章原件;
(6)《企业400业务协议》提交400终端用户盖章原件;
上述资料拍照后将照片(不能是扫描件)于6月2日24:00前上传400平台(具体操作请询问对接客服),并于6月7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前两项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至我公司。逾期未提交资料的400用户,运营商将自动关停400号码;
资料上传路径: 管理菜单>>企业信息管理>>企业信息管理>>实名认证 (如下截图) 点击“未提交”上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