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纳网科技2016-06-07 14:42:38
各位合作伙伴:
您好!
根据中国电信〔2016〕53号及中国联通集客〔2016〕65号文要求,对400业务代理商渠道应进行从严管理,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售,发展下线代理商。 另对于业务发展不利,管理混乱的代理商应进行处罚,多次违规或违规情况严重者将中止代理商合作。 故自2016年6月7日起,我司400平台将暂停平台新增下级代理商功能。 根据国家实名制要求,对于已发展的下级代理商,不得使用简称、昵称等,也需同步进行实名认证。 为保障用户及代理商自身的权益,我们将在2016年7月启动代理商实名认证,认证具体要求将在2016年7月1日公布。 所有代理商均可直接通过平台“信息更新”功能处提交企业材料进行实名认证,目前该功能暂未完善,请勿提前提交。
注意:仅暂时暂停新拓展新400业务代理商,不影响原合作代理商400业务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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