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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保留政策

更新时间: 2019-06-18 编辑: 纳网科技 点击: 6718

一、总则

本注册局域名保留政策系誉威注册局“注册政策”的一部分,适用于注册局所管理的如下TLD:

TLD:.集团(xn--3bst00m)

本文档包含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版本,当两种版本出现不一致或矛盾的情况下,请以英文版为准。

二、保留域名

除了ICANN规定需保留某些名称不被注册之外,注册局也会保留(即不允许注册或分配给注册局,使得第三方无法注册、使用或在DNS中激活或其它使用)或禁止某些域名不被注册。

每个域名注册都必须和保留域名库进行核对。如果欲注册域名为保留域名,则该域名无法开放注册。

三、保留域名列表

注册局的保留域名有如下分类:

a. 根据ICANN要求所保留域名;
b. 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所保留域名;
c. 根据注册局市场营销活动所保留域名。

在遵守ICANN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注册管理机构保留对保留域名列表时不时进行增删修改的权利。

四、ICANN保留域名

以下为ICANN要求保留域名:

a. 英文单词“example”。
b. 所有的两个字符组合(包括00-99和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c. 注册局自用域名。
d. 国家/地区名称。
e. 国际奥委会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红新月运动名称。
f. 国际组织名称。
g. 根据ICANN的“域名冲突”管理政策所规定应被禁止注册的名称。详情请见

https://web1:3200/en/sites/default/files/tlds/wang/wang-apd-list-12nov13-en.c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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