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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域名滥用政策

更新时间: 2019-06-18 编辑: 纳网科技 点击: 6930

一、总则

本注册局反域名滥用政策是本注册局“域名政策”的一部分,适用于注册局所管理的如下TLD:

 

TLD:.集团(xn--3bst00m)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档中所使用的术语和ICANN注册商认证协议中的意义一致。

本文档包含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版本,当两种版本出现不一致或矛盾的情况下,请以英文版为准。

二、基本条款

在本TLD注册和使用域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局政策和ICANN在注册局合同、注册商认证协议中所规定的要求,包括ICANN共识政策和临时政策。注册局保留根据法律法规或ICANN规定或运营管理而不时修改本政策的权利。本政策的修订或更新在公布在注册局网站30天后生效,注册商和注册者都须遵守。

三、域名注册协议中包含条款

注册商必须要求域名注册者签订《域名注册协议》。域名注册协议必须包括下列条款:

a. 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注册商认证协议和注册局-注册商协议中明确规定的相关条款;以及

b. 禁止域名持有人传播恶意软件、僵尸网络、钓鱼、盗版、侵犯商标权或知识产权、欺诈、制假或参与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并对上述活动制定处罚措施。

四、禁止使用

注册局明确禁止域名用于任何非法或欺诈性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域名持有人传播恶意软件、僵尸网络、钓鱼、盗版、侵犯商标权或知识产权、欺诈、制假或参与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注册局将定期通过技术分析评估是否有域名存在安全威胁,如嫁接、钓鱼、恶意软件、僵尸网络等。

五、域名滥用处罚措施

如违反注册局政策(包括本政策)及ICANN规定,

或域名威胁到注册局及其运营以及TLD的安全与稳定,

或为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庭命令、行政机关命令、或仲裁机构决议,

或为了保护本注册局或第三方权利,或保护本注册局及其关联机构、附属机构、所有人、公司管理层、董事、代表、雇员、承包商或股东的权利,

或为了纠正注册局或注册商由于域名注册或域名保留所产生的错误,

注册局保留所有权利,对于违反上述政策的域名给予拒绝或取消域名注册、转移、或将域名置于“锁定”或类似状态等处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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