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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期注册政策

更新时间: 2019-06-18 编辑: 纳网科技 点击: 7007

一、总则

 

本注册局开放期注册政策系注册局“注册政策”的一部分,规定了如下TLD的开放期域名注册政策:

TLD:.集团(xn--3bst00m)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档中所使用的术语和ICANN的商标清算所权利保护机制要求条件(TMCH要求条件)意义一致。请访问:https://archive.icann.org/en/resources/registries/tmch-requirements.

 

二、开放注册 

开放注册期是指在TLD的日升期及静默期后,任何一个符合TLD注册条件要求的注册人都可公开注册域名的时期。开放注册期的域名注册者必须遵从所有注册局政策(包括字符串政策)以及ICANN根据注册局协议和注册商认证协议中规定的要求。

 

三、抢滩期

抢滩期是指开放注册期起始的头一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域名注册费用不同。

 

四、商标通知服务

作为TMCH商标权利保护措施之一,注册局将在开放注册期开始的第1-90天为域名注册者提供商标通知服务。

“商标通知服务”的目的时为了给潜在的域名注册者清晰告知相关名称的商标持有人权利范围。

当域名注册者在注册域名时,如果其欲注册域名与TMCH中登记认证的商标记录一致,域名注册者将会接收到TMCH“商标通知”。域名注册者只有在阅读并接受“商标通知”后才能完成域名注册。同时,在接收到“商标通知”的域名完成注册后,商标持有人也将收到TMCH“商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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